《仿印邮票图案监督管理办法》解读
日期:2021-05-27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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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立法背景
原《仿印邮票图案管理办法》于2000年制定发布,对保障邮政通信、维护邮资凭证发行秩序、加强仿印邮票图案管理等发挥了积极作用。随着2004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实施、2005年邮政体制改革、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2009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修订,原规章施行的行业背景和法治环境均发生了深刻变化。结合仿印邮票图案发展的实际,落实简政放权、政府信息公开、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要求,按程序对原规章进行了全面修订。
二、主要内容
(一)优化审批层级。深化简政放权,不再以仿印的材质、大小划分审批层级,明确了仿印重大题材邮票图案由国家邮政局负责、其他题材由省(区、市)邮政管理局负责的审批制度。
(二)扩大放开范围。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取消了只有邮政集邮经营部门才能仿印的限制,明确依法设立的企业、组织均可从事;将免审的情形从报纸、杂志扩展至出版物、集邮展览活动相关材料,同时规定了相应技术要求。
(三)优化审批流程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规定,进一步规范仿印邮票图案审批流程,建立完整的审批程序,细化提交申请、审查核查、办理时限、批文制作、不予批准等事项,加强批准文件管理,明确行政许可委托事宜。
(四)强化监督管理。根据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要求,加强仿印邮票图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,完善监督检查职责,明确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督检查制度、措施、要求,规定了举报处理事项、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。
相关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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